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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教育促进法表决通过呼应“双减”要求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

来源:东方网   发布时间:2021-10-23 13:00      阅读量:8418   

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3日表决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。新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法律明确,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。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、支持和服务。

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“双减”要求,法律规定,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,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,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,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、休息、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,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,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。曹妃甸区妇联将继续深入开展家庭教育公益指导服务活动,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,提高家庭教育服务水平,为家长提供更加便捷的指导服务,把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落到实处。。

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指出,该法改变家庭只是学生课堂的延伸、家长只是学校老师助理的状况,彰显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,将家庭教育从学校教育的附庸地位解放出来,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。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充足、有力的法治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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